春山长明

所有的故事,都是他的故事
所有的爱情,都是我对他的爱情

【吴叶】花好月圆

吴叶搞对象后的各种日常

 

吴雪峰回国都快半年了,兴欣的人才知道叶修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对象就是他,传闻中的嘉世前副队长,那个让叶修送他三连冠,出国后就人间蒸发的男人。 

叶修倒没刻意隐瞒,只是这也没什么可大张旗鼓的啊,谁谈个恋爱还要拿大喇叭十里八乡公告一番吗,他也就知会了苏沐橙一声,她要是有兴趣可以和吴雪峰见一面,苏沐橙也没多想,阴差阳错之下,愣是把全兴欣瞒的严严实实的。

直到那年情人节,方锐哀嚎他们兴欣今年又是一个脱单的都没有,苏沐橙惊讶地说,没有啊,叶修八百年前就有对象了啊?

一屋子的人跟被施了定身咒似的呆滞地望着苏沐橙,苏沐橙也呆呆地望着他们,半晌之后才犹豫地说,咦……难道我没有告诉你们吗?


人均单身狗的兴欣在那天集体爆发出了对脱团前队长前所未有的强烈思念,并且心有灵犀地通过微信QQ短信等方式诚恳问候了叶修的近况,深切表达了对叶修同志莅临兴欣指导工作的渴望,特别强调了不介意叶修把他对象也一并打包带过来,让他们八卦……掌眼一下。


叶修到的当天,天朗气清,从楼外楼的包厢上往下看,半个西湖尽收眼底,苏堤上春柳如玉,湖面上微波细浪,远处苍山虎踞龙盘,一团团洁白的云层堆积在水天相接处,风一吹便徐徐飘散,叫人心旷神怡。

叶修特意打过招呼,让陈果别忙活,去兴欣对面那家饭店随便吃就成了。陈果思前想后,还是上楼外楼订了个包厢,先不说兴欣早就鱼跃龙门,就算兴欣真的揭不开锅,那也得见过叶修对象之后再勒紧裤腰带啊。她完全不觉得自己心头这股汹涌澎湃的责任感似乎哪里怪怪的,她一本正经地对兴欣一群人耳提面命了数天,出门当天,兴欣全员包括魏琛在内一律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看的网吧前台阿宁一愣一愣的,瓜子都忘记磕了。

叶修推门进来的时候也吃了一惊,他环顾座上众人:“……怎么?你们谁要结婚,怎么不早点告诉我啊?”

“胡说八道什么啊。”陈果咳嗽一声,有点脸红,“怎么就你一个人来啊,他呢?”

“哦,他这边有几个朋友,想去见见。我们不用等他,先吃就行了。”叶修拉开椅子在她身边坐下。

“这儿哪儿行啊,等一会儿吧。”陈果一边说,一边细细打量着叶修。

第一印象是衣服比以前上档次的多,他穿着一件裁剪得当的浅灰色的毛衣,不是淘宝货,但是也不是人尽皆知的庸俗名牌,估计是出自陈果没听过的小众牌子,这说明给叶修置办这身衣物的人具有不随波逐流的独到审美,同时也有将个人爱好融入日常生活的闲暇和经济实力,并且乐于花费心思打理叶修;然后就注意到叶修气色也好些了,他的脸色还是让人揪心的苍白,但是已经看不见眼底的乌青,托着腮漫不经心地和魏琛说话,指尖干干净净,光线里微微透出一层胭脂色的薄红。看上去确实有人照料他。

她心里对吴雪峰的印象就先好了八分。就在几分钟前,叶修还没有推门进来都时候,陈果都觉得叶修和别人谈恋爱这件事听上去跟愚人节玩笑似的。

一群人围着饭桌聊天,聊叶修离开后联盟的发展,也聊叶修的近况。世邀赛之后叶修就再次退役回家,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徒留大批粉丝和媒体相拥而泣。

虽然走的洒脱,叶修对以后的人生也并没有清晰的规划,他才二十八岁,一般人刚刚在工作场所站稳脚跟的年纪,他却已经顺利开荒出了一个方兴未艾的行业,两次白手起家登上这个领域的巅峰,即使在职业生涯最后一年依然留下无数传奇与记录,才功成身退潇洒离去。

他人生的成功毫无疑问,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叶修人生的结束,无穷无尽的未来化作四通八达的道路匍匐在他脚下,他可以选择任意一条踏进轻松愉快的后半生,也可以转过身,毅然奔赴另一片无人问津的荒野。

叶修暂时没做出决定,还是他家里建议他先考个文凭,以后想干什么也方便,叶修一听还挺有道理的,于是着手准备考试。

 

陈果一皱眉:“哎呀,那我们不会耽误你吧?”

叶修摇头:“哪儿会啊,磨刀不误砍柴工。”

就在这时,门被有规律的敲了三下,一个男人推门进来,对满座的人笑着说:“不好意思,路上堵车,来晚了。”

陈果赶紧起身,反应快的像一只受惊的兔子:“没事没事,你坐。”

叶修莫名其妙地瞅她一眼:“老板,你站起来干嘛?”

“我,我喝水……”顶着四面八方投来的鄙视的视线,陈果只能干笑着打哈哈。


吴雪峰是那种第一眼看过去,就完全不能和打游戏扯上关系的类型,更像是那种中产阶级出来的成熟的社会人,气度非凡,教养良好,事业有成,还锦上添花的有一副好皮囊,人生赢家四个字简直是贴着他被造出来的。

他微笑着和一桌人打招呼,虽然素未谋面,但他竟然能够准确叫出兴欣每个人的名字,对女士也非常尊重,叫陈果都有点受宠若惊了。

这么打完一圈招呼,他才把外套搭在椅背上,在叶修身边坐下。

人来齐了,自然就该上菜了。吴雪峰一早就给叶修烫了碗筷,等上了菜,陈果招呼吴雪峰尝尝楼外楼的招牌菜,吴雪峰笑着吃了几口,就放下筷子开始剥虾,晶莹剔透的虾肉沾好了醋放进叶修的碗里,这一套整动作行云流水,加个滤镜都能直接放电影院了。

还是叶修先受不了了,夹了一块排骨丢进吴雪峰碗里:“你自己也吃啊,老给我夹什么呀。”

吴雪峰笑了笑,温和地说:“不着急。”


满桌早已寂静无声,一群人脸色惨白,眼神在桌上疯狂交流。

陈果: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八卦了。

魏琛:我老早就看出来这老小子对叶修心怀不轨,就他妈没人信!呸!

安文逸:我是谁,我在哪儿,我为什么不去读书要来这里闻恋爱的酸臭味?

方锐:呕,我要吐了,这也太特么腻歪了,谁给我拿个盆儿来……

包子:嗯?虽然没有人说话,但我仿佛听到有人想要个盆儿?


叶修来一趟也就真的只是来一趟,上午到下午就要回B市,陈果本来还恋恋不舍,余光瞟见不远处西装革履的吴雪峰,一个激灵,顿时回忆起被万恶的情侣包围的恐惧,冲出口的话立马变成了:“再呆……没事没事,你也忙嘛,有空多回来看看,兴欣的大门永远向你敞开。”


吴叶两人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有点暗了,他们俩现在住的房子是吴雪峰出的钱,不过是托了叶秋的关系才买到的,B市这地方寸土寸金,又盘根错节,没有这一层关系,吴雪峰还真不一定能买到房子。

叶修按开灯,换了鞋,忽然想起来什么,问:“今天你干嘛故意恶心他们啊。”

“我没有啊,平时不就这样吗?”

“雪峰,”叶修似乎很痛心地摇头,“你变了啊。”

吴雪峰笑起来,把领带解下来挂在门口的衣架上,亲了亲叶修的嘴角,说:“饿了吗,我看你其实也没吃多少。要吃夜宵吗,我去做。”

吴雪峰在国外打拼多年,他本来日子就过的讲究,连买衣服都得挑个谁都没见过的牌子,自然是瞧不上那边的中餐厅,又不喜欢陌生人进自己的房子,日积月累下来,磨练出来了一手相当了得的厨艺,下个西红柿鸡蛋面都能香飘十里。等他端着碗出厨房的时候,叶修正拿着平板,靠在沙发靠枕上,微微蹙起眉,非常专注的样子,看上去特别像那种高考前挑灯夜战的大学生。

自从定下短期目标,叶修就利落地行动起来,报班买书,规划日程,他对于跨入从未接触过的全新领域没有表现出任何迷茫,依然坚决的,安静的,专心致志的,向着自己的目标而前进。

这一点和叶修对荣耀的态度又是一致的。他拥有无可比拟的天分,同时又付出了比其他人更加艰辛的努力,他总是充满热情,总是全力以赴,总是心无旁骛,所以才将初生的风雨飘摇的嘉世,连续三次带领上光辉万丈的巅峰,建立起不可一世的王朝。


叶修——那时候他还叫叶秋——当年还很年轻,却已经有种游刃有余的气质,非常坚强,非常可靠,嘉世队里,没有人不信服这个爱笑乐观却又有些冷漠的小队长,他们跟随他,敬仰他,服从他的每一个决定,并且随时可以因为他的一声令下而牺牲自己。对他们而言,一叶之秋的战矛有如荒野上的王旗,无论正沉沦在什么悲惨的境地里,只要他不倒,嘉世永远都有重振旗鼓的勇气。

他是嘉世的王。

而吴雪峰一直很佩服叶修,甚至是尊敬他,即使叶修当时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他身上那种领导者的魅力就已经毕露无疑了,而拥有一位冷静,专注,强悍,并且无比勤奋的领袖,这实在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有一回他们外出比赛,那时候联盟的规矩还不完善,敌对的战队竟然派了人拦在他们门口,凶神恶煞地挑衅了半天,要不是吴雪峰挡在门口,战队那些热血上头的小年轻真能冲出去和他们打一架。

叶修领完名牌回来一看,奇道:“怎么了,一个个的,我出去一趟怎么还都气上了?”

“哦,”吴雪峰硬着头皮解释完,叶修一挑眉,干脆地说,“那就打爆他们。”

吴雪峰笑着说:“遵命。”


叶修是他的队长,是他的王,永恒的,光芒万丈的,战无不胜的,他随心所欲的撕裂天空,倒转星河,倾覆宇宙,给吴雪峰展示他从未想过的波澜壮阔的世界。

吴雪峰曾经发过誓,他会一辈子效忠他。


不过后来他提不动剑,王的征途却依然是远处的星辰大海,于是他仔细收藏好来自叶修的临别礼,从容谢幕,一去不回。

 

在国外生活的这些年,出入各种衣冠楚楚推杯问盏的场合,午夜梦回,吴雪峰甚至会分不清梦与现实,他真的曾经抛下一切加入一家网吧战队吗,他真的和一群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在狭小的出租屋里抵足而眠吗,他真的曾经为那个叫做梦想的东西抛头颅洒热血吗,他真的……遇见过一个叫叶修的年轻人吗。

好像也是这样夜凉如水的夜晚,吴雪峰睡不着,出门走走,经常能碰见在楼梯口抽烟的叶修,吴雪峰偶尔也劝他两句,年纪轻轻的,要爱惜身体,不过他心里其实也清楚,叶修是不会听的。更何况,叶修压力这样大,抽两口烟,能轻松一点,其实也是好事。

他们俩跟两尊石狮子似的一人占一边楼道,叶修慢悠悠地吞云吐雾,头顶的白炽灯呲呲响着,灯光闪烁不定,楼道时明时暗,活像拍鬼片,吴雪峰盯着污渍斑斑的墙角发一会呆,忽然问,下个月就决赛了吧,我们肯定能赢。

某种程度上,吴雪峰承担着的风险并不比任何队员小,他并不是那些除了梦想一无所有的年轻人,一个社会意义上的成功人士应有的一切都曾经摆在他触手可及的地方,可是他最终转过身,奔赴这间狭小的出租屋,和他的队长,他的朋友们,一起去追逐那个叫梦想的,虚无缥缈的东西。

他并不是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后悔,他仅仅是有些迷茫,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谁都会为前途未扑的命运而困惑胆怯,就像行驶在狂风骤雨的大海上,谁知道是发现新大陆名留青史,还是半路就船毁人亡呢。

叶修夹着烟,他的手生的非常美,衬的几块钱一包的劣质烟都像艺术品,他就这么靠着楼梯扶手,歪着头打量着吴雪峰,好几秒,脸上没什么表情,老旧的灯泡噼里啪啦的闪烁,像是咔嚓咔嚓拍照片,叶修的脸短暂地出现又迅速隐没在深深的黑暗里,一帧一帧被定格在吴雪峰的视网膜上。他的队长有着那么明亮的眼睛,却又这样的安静,就算燃烧着火焰也是沉静的 好像满天星河哗啦一声倾泄下来,每个有眼睛的人都会知道,总有一天,也许就在明天,也许就在下一刻,这片风平浪静的大海会在顷刻间掀起滔天巨浪,汹涌澎湃,摧枯拉朽,咆哮着撕裂整片夜空。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高谈阔论,叶修只是平静地说:

“当然。”


在独自打拼的艰难的日子里,吴雪峰时常在半梦半醒间,听见这个略微沙哑却轻快笃定的声音,一次次对他说,当然。

当然。

这是一帖灵丹妙药,安抚他,治愈他,庇佑他,这样的有效,好像沙漠里的一片绿洲,海面上飘来的一块浮木,让他无数次在人生的绝境里咬牙前行,哪怕一败涂地,枯竭的内心也会蓦然涌起一股从头再来的勇气。

吴雪峰有时候都会迷惑,上天让他遇见叶修,是不是就是为了让他明白,有些人天生就是与众不同的,他随心所欲地构建着自己的世界,却也一并给凡俗之人展示了人世间的辉煌与传奇。

 

吴雪峰一直非常怀念叶修,但是他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对,因为叶修是如此的出色,他始终尊敬着记忆里那个苍白坚定的少年,记得他修长的指间夹着燃烧的香烟,在楼梯口静静站着,抽一会儿烟再回去睡,夜夜如此,好像在守护着他们这些更年长的队员。那是非常静谧,也非常安稳的夜晚。多奇妙啊,他仅仅是存在,哪怕一声不响,就足以给任何信任他的人带来无与伦比的安全感。

而出于对这份美好回忆的尊重,吴雪峰其实并没有非常强烈的与叶修重逢的欲望。


可是世事最奇妙的地方就在于它的变幻莫测,吴雪峰去苏黎世谈生意,谈完生意就准备离开,他人都已经到了安检门前,却忽然听见机场那边一阵喧哗,一队华人轰轰烈烈地走过,吴雪峰眯起眼睛看了几秒钟,对安检人员说:抱歉,我有东西落下了,暂时不走了。

他看见叶修了。相隔七年,人海茫茫,他居然一眼就认出了他的队长。


叶修也觉得挺巧的,这么久了还能遇见,这也太有缘了。

不过叶修高兴了没几天,看见吴雪峰就已经条件反射地想扶额了,他问吴雪峰,你怎么又来了,你不是来苏黎世谈工作的吗,别耽误正事了啊。

吴雪峰云淡风轻地微笑,早就谈完了,正好拨出时间来支持祖国的电竞事业。

叶修瞅他两眼,又瞅两眼,最后还是没忍住,指了指他手上的饭盒,发自肺腑地真诚询问,你支持的方式就是每天给我送两顿饭吗?

当然不是,吴雪峰说,我准备明天开始再送一顿下午茶。

叶修“……”了半天,赶蚊子似的挥了挥手,敷衍道,行吧行吧,你随意,反正我们开始训练了,无关人员乖乖离场啊。


其实吴雪峰当时已经在追叶修了,但是叶修从头到尾毫无知觉,一方面是因为他一心一意搞比赛,另一方面,也因为吴雪峰以前就挺爱操心的,他只当吴雪峰重操旧业,根本没想过吴雪峰想操的可能根本不是旧业。所以最后才被吴雪峰打了个措手不及。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可真称得上叶修光辉牛逼的人生里为数不多的滑铁卢。


对吴雪峰来说,他的行为用旧情复燃是形容非常不恰当,因为他俩当年清清白白的,哪儿来的旧情可燃。

很久以后,吴雪峰和叶修谈论机场相遇的那天,他想了想,形容道:“应该是,我对你又一见钟情了。”

“这是个病句,你中文真的不需要再复习一下吗,我这个班的老师教的挺好的,你可以来试试,”叶修头都没抬,随口吐槽,“你到底对我一见钟情几次了啊?”

“每天早上?”吴雪峰想了想。

叶修终于从英语视频里抬起脸,一脸恶寒地看向他。

“……雪峰,你还是回去看股票吧。我觉得我不需要你帮我学英语了,真的。”

 

有时候吴雪峰也会感到遗憾,叶修由他记忆里那个冷静锐利的少年蜕变为如今这个优雅宽容的青年,他的眼神,他的微笑,他漫不经心的侧脸,无一不在提醒吴雪峰,叶修途径的那些风霜雨雪,每一场每一场,都与他无关。

当年的那块美玉,经过岁月和现实的精心雕琢,最终呈现出如今这样完美的状态,他年纪尚轻,精力充沛,骨骼纤长,肌肤丰盈,而精神状态宽容而成熟,优雅,从容,既不世故,也不庸俗,这正是叶修一生中,最迷人最美丽的时刻,像是一朵即将结出累累果实的花朵,鲜艳饱满的轻轻一碰就会淌出芬芳的汁水。

这是时光赠予他的勋章,作为他曾与人生的不幸勇敢战斗的见证。

当然,叶修身上那往昔的冷漠和锐利并没有消失,他仍然如当年那样具有着某种暴君的气质,他的愿望,他的意志,让春风骤生,风雷乍起,世间万物,俯首让道。


吴雪峰常常感到痛心,他居然无缘如此美丽的蜕变。可是尽管他不曾亲眼看见花朵是如何风雨中开放,他到底也品尝到果实甜美的滋味,热烈的夏天过去,丰收的秋日也到了尾声,接下来是漫长的冬天,昼短夜长,风雪交加,而他们衣食丰足,足以长久地依偎在一起。


对于他们并肩作战时期叶秋获得的滔天赞美,以及自己的寂寂无名,吴雪峰其实没有任何不满。

我有什么稀奇的呢,他才是呼唤奇迹的那个人。只是他而已。我最爱的他而已。


“我真幸运。”吴雪峰轻轻吻着叶修素白的指尖。

“你又怎么了?”叶修倚在沙发上闭目养神,他刚做完今天的功课,稍稍有点累。

这么久下来,他基本上已经习惯吴雪峰忽然搞点乱七八糟的事了,整体突出一个坐怀不乱心如止水。

“世界上那么大,这么长的岁月,我偏偏和你在苏黎世重逢了,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好就是你。这也许就是命运吧。”

叶修的鸡皮疙瘩顿时顺着脊椎一路蹭蹭蹭往上爬,他睁开眼睛,凝视着吴雪峰,眼神非常复杂:“雪峰,我保证,出国之前的你真的是个正经人来着,非常含蓄,非常正直的。”

“嗯,学坏了。”

“是吗,跟谁学的。”

“跟你。”

叶修也笑了,眼角微微勾起来:“那你学的还不到家啊,我今天就让你长长见识。”

 



end

 

 


吴叶很甜哒,假如他俩曾经交往过,那就可以写破镜重圆,如果没有,就可以特别快乐地写一个花好月圆发狗粮的故事啦……当,当然,写的不够动人是因为我水平有限,吴叶真的超——棒的(比划

 

而且感觉吴副对老叶会更无微不至一点,老叶当甩手掌柜也会更习惯,因为吴副辅佐他其实都习惯了嘛,日常生活当然是大事老叶做主,小事吴副队做主啦,不过反正也没什么大事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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